您当前的位置 : 山东双创周 >> 政策解读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2-09-07 17:36 来源:济南市人社局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2000元。

二、政策依据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济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函〔2020〕16号)

三、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4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四、执行期限

2024年12月31日

五、申报条件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补贴凭证);

(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

六、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 .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七、经办单位

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八、申报渠道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 .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九、咨询方式

历下区:86952585   市中区:86157593

槐荫区:87957908   天桥区:85953984

历城区:88112933   长清区:87268816

章丘区:83214842   济阳区:84238515

莱芜区:76228210   钢城区:75873038

平阴县:87867123   商河县:84884517

高新区:88871235   起步区:66604132

南山区:88112713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33号广电大厦
联系电话:0535-6785671
主办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备案:鲁ICP备15015855号-10